美国控枪了吗?
2012年美国发生康涅狄格州小学枪击案,总统奥巴马大张旗鼓地在全国搞控枪立法,但2013年参议院投票时没通过,随后再无下文。不过,美国控枪问题仍然在以自己的逻辑在前进。
在联邦法层面,没有任何实质进展。但是,控枪力量最强大的“每个城市都支持控枪”组织(MAYORS AGAINST GUNS VIOLENCE,缩写为MAYOR)一直很活跃,利用支持控枪的市长在美国大城市的控制力,从州和地方层面搞了一些小动作。
在州层面,纽约州通过了要求购买长枪弹匣容量不能超过10发的法律。佛罗里达州通过了必须对购枪者进行等待期审查的法律。加利福尼亚洲把不得销售的长枪型号目录从36种增加到57种。
在地方层面,康涅狄格州的桥港市、纽约的布法罗市和新泽西的费莱顿市都通过了严格的等候期审查法案。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市把买手枪和攻击性大容量弹匣的年龄从18岁提高到21岁。
芝加哥市对持枪的限制在2008年和2010年两次被最高法院判定违宪,2012年他们又使出了新招数:向所有在这里合法上膛待击携带手枪的人收取100美元的年费。结果又被告上法庭,目前还在一审进行中。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早就禁止在这里合法私人拥有手枪,包括长枪在内的所有能发射制式弹药的枪支都不能在本地合法购买,必须先在本州他城市合法购买,再搬进本地,必须在持有有效打猎许可证或有效枪械教程证书的前提下,在华盛顿特区警方获得长枪许可证,在特区内家内可以不上膛待击存放长枪,不能在家里以外任何地方带枪,不能上膛携带长枪离开家门。
2012年他们又进一步,通过了禁止在特区内售卖霰弹枪和猎鹿步枪之类的“攻击性长枪”。特区是美国唯一一个禁止卖某些类型合法民用长枪的地方。
还有其他很多地方,通过州或地方的法律,限制某些能合法持有枪支的人,在某些场合携带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