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怎么选代言?
要树立正确的广告代言观
部分明星、网红唯利是图,只问报酬不问产品,只看流量不看品牌,广告代言“只求曝光”罔顾法律风险和舆论评价。“明星代言翻车”,在娱乐舆论场高频出现。要避免此类问题,还须从广告代言的准入、过程和违法惩戒上加强监管。
一方面,规范广告代言行为,必须把好市场准入关。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医疗、药品等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此外,对于在一定期限内有违法律、道德现象且社会评价较差的明星、网红,也应采取限制代言的措施,防范广告代言“带病运行”和“带疫上岗”。
另一方面,对广告代言人行为也应加强监督。明星、网红参与广告代言,应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遵循相关广告代言的市场规律,积极维护广告受众的合法权益。在广告代言过程中,明星、网红等应承担相应的“用前测评”义务,对所代言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依法、审慎地进行使用体验。对于一些涉众、涉危的广告,更应强化“体验广告、测评广告”的义务,确保其广告行为没有“带病测评”和“带偏引导”。
广告代言,既是广告代言人的市场权利,也应成为其自觉担责、主动履责的市场约束。对于涉众较广的产品广告,广告代言人应主动作出广告代言后的“问题反馈承诺”,并根据需要,对广告中可能出现的危及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风险,主动作出“风险自偿承诺”。“明星代言人‘终身代言’其广告行为,应成为当前规范广告代言人权责的具体措施。”
与此同时,必须强化违法广告代言惩戒,倒逼广告代言人自觉合法从事广告活动。对于明星、网红等虚假违法广告代言,应当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体系和个人信用记录,切实提升广告代言违法成本。
广告代言人应自觉遵循《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自觉远离“带病运行”“带毒带害”“带歪带坏”的违法广告代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