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象牙品五行属什么?
“骨象牙”是一个商业名称,而不是文物学、考古学上的称呼。这个概念的提出者是香港古董商,他们为了和牙雕区分把新石器时代至夏商周时期人工刻划而成的牙器统一定义为“骨象牙”。随着商业传播的广泛,这个概念渐渐深入人心。 可是这个“骨象牙”的定义本身就有问题。
首先它混淆了“骨”和“象牙”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文字学来分析,“骨”指骨头等含钙化物的骨质器官,而“象”的本义是像牙的大兽或象牙,显然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再者,很多所谓的“骨象牙”其实只是用了象牙材质而已,并不是骨头,如笔管、簪筒等。
再者,这个“骨象牙”的概念把原本不是同一时期的物件拉到了一起,违反了考古学上的原则。在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就已经知道磨制玉器(玉琮),但是牙器却要到夏商周以后才出现;在商代,玉器已经成为了礼仪制度的一部分,而骨器却始终没有成为礼器。从时间上看,玉器和骨器基本处在同一个历史阶段,但两者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事物。把两者放到一起进行比较研究是不科学的。
当然,对于古董商来说,无所谓这些。他们有把任何东西都纳入到“骨象牙”范畴的资本——如果他们不这么做的活,很多所谓的“骨象牙”根本卖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