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的年薪是多少?
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年薪为486.9万港元(约53万美元) 据香港《立法会报告书》显示,2017年,包括梁振英、林郑月娥等4位特首的薪酬总额是2563万港元(约合28万美元)。
这比他们担任政务司司长时的薪水要高出一截。 按照香港公务员薪俸表,特首的薪酬由基本薪俸和加工资组成。其中基本薪俸又分为三个职级,分别是1-2级基本薪俸193.4万港元/年;3级基本薪俸160.8万港元/年;4级基本薪俸127.9万港元/年。
特首的加工资与一般高级公务员一样,每年有13%的加薪幅度,6个月发一次。 如果按最高级别的1级算,特首的基本薪俸是193.4万港币/年。那么,加上6个月的加薪,193.4*1.13=220.7万;再扣除30%的个人所得税,220.7万*0.3=66.2万,税后收入154.5万。 如果按最低级别4级算,特首的基本薪俸是227.9万。则税后收入387.8万。 以上均没有计算加工资的情况。
特首及其政府官员还有额外收入——房屋补贴。以去年为例,每个公务员每年可获70多万元房屋补贴,特首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