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就是我们多结局?
《无人生还》作为阿加莎笔下著名著作,由于原著故事极为紧凑,被翻拍众多影视版本,虽在某些细节上有所变动,但大致“遵循原著”。
该片中对于罪犯的描述,电影中有以下内容:多年前法官大人审判了八个人,其中有一个人是有罪的,却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法官大人因此得了癌症,临死之时,作了一首《十个小兵童》的童谣。后来法官大人又找来了当年的八个人和自己的女儿和女仆,打算给他们陪葬。
在影片中,也有多处对于法官大人犯罪原因和过程的暗示:八位客人陆续收到邀请函,上面没有任何地址,只有一片海洋,这也证明他们是在孤岛上,没有退路。在他们到达孤岛后,发现屋子内有许多人形小雕像。而法官大人将死讯写在信中,并寄给报社发布,就是因为他已知晓自己的死期,而他们也根本逃不出这里,这就是为什么报纸发布后,他们并不去找警察的原因。还有当法官大人在回忆录中提到小时候曾因意外失手打死同伴时,神情没有变化,这也可说明他的心冰冷至此。在电影刚开始时有一个一闪而过的镜头,是一个小男孩手中提着装满小雕像的篮子离开小岛。还有一点就是法官的女儿和仆人是在知道发生了什么之后选择不离开孤岛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在明知有杀人的危险的状况下依旧选择留下来的。
在这些线索的层层铺垫下,其实罪犯是谁已经一目了然。可就在观众得知真相后的紧张和刺激感还没有消停的时候,又一个悬念出现,就是法官大人为什么有证据不报,反而一定要通过如此“变态”的手段进行报复?而这个疑问在影片的最后,法官死后的那一段中进行了解答。因为他是法官,他要审判那些他认为有罪的人,他的心中只有法律,他认为法律是他的一切,在他眼中法律是万能的,无罪的人绝不能受罚,而有罪的人绝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法律也有审判不了的人,这种“失控”令他疯狂,因此他“以身犯法”,以“陪葬”的方式,报复自己审判过的人,甚至为了满足自己心中“无一漏网之鱼”的扭曲想法,连自己的最亲近的人也没有放过。他相信自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他为法律而生,也要为法律而死。最终他也没有离开孤岛,而是服下毒药,以一种自杀的方式死去,这既是为自己的犯罪而死,也是为了法律而死。
这其实是法官的疯狂,人性的扭曲,和《沉默的羔羊》中水牛比尔为满足自己对于女性的扭曲占有心理而犯罪一个道理。(这里只是对于犯罪心理上找的相似点,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