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字五行属什么?
这个题目有点怪,好像错别字应该属土吧!其实不然,文字的错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抄错”,就是照着书上的字誊写的时候弄错了;另一种是“笔误”——自己写字的时候一不小心多写了或者少写了。这种情况属于“失误”,和五行根本扯不上关系。(当然,如果照书本誊写,把一个字写成另一个字,比如将“中”抄成“内”,则属于形失,字义改变,这种情况也应该归到“笔误”一类)。
那么,“笔误”与五行有什么关系呢? 很简单——五行的“行”就暗示了“行动”“行为”“做事”的意思,凡是行动、做事就有“动”的意思在里面,所以凡因书写错误导致的“笔误”,都属于“火”的范畴,因为“火”主礼,而“礼”就是“言行有分寸、守规矩”的意思。
反过来,也可以这么说:凡符合“行”的规则、合乎秩序(礼)的错误都属于“火”。 举几个例子:
1·《论语•卫灵公》:“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意思是不要放荡的音乐,远离谄媚的人,放荡的音乐属于“郑声”,“郑声”属于“火”,所以用“火”来克制它。
2·《庄子•天地》:“故曰:‘君子不以所执寓所欲。’”大意是说:君子不因为自己的手能拿东西就去任意施展。“以所执寓所欲”属于“火”,所以要克制它,于是用了水。
3·《吕氏春秋•尽数篇》:“此五者,不可不孰识也。是故虚静之谓体,柔和之谓用,谨肃之谓容,节适之谓制,必清勿污之谓志。”这里提到了“虚静”“温和”“谨肃”“节度”“清志”等等,都是符合“行”的标准,所以都属于“火”。
4·《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这里面“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都强调了“行”的作用,因此也是“火”。 “笔误”只有符合“火”的范围才能被原谅,否则的话就是不恭——这是古代文人的自我修养。古人读书很多,写错字的概率自然要大一些,错字和别字往往成了文人雅趣的一部分而被记录下来。现在人很少有机会练字,提笔忘字的情况比较多,写错字的概率自然也就要大了不少。不过现代人的容忍度要高的多,只要不是太明显,一般都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