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为何加入外国国籍?
之前吴亦凡刚刚被抓之后,大家纷纷讨论他的犯罪地点(加拿大还是中国),以及他应得的惩罚(驱逐出境或是在国内服刑),就证明了中国公民身份的重要性。 这次赵丽颖宣布加入新加坡国籍更是引发了大众对“国籍”问题的热烈讨论。
其实,像冯巩、陈道明等很多艺人都是拥有双重国籍的。而赵薇、刘亦菲等则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拿掉了中国的国籍,拥有了别的国家的国籍。 而像吴亦凡这种没有合法退出中国国籍手续的外籍华人,按照我国《国籍法》应该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收回其中国护照。 但是,因为吴亦凡本人是加拿大国籍,所以就算撤掉他的中国国籍也不会影响他在加拿大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
吴亦凡虽然被捕的时候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但案件由加拿大领事馆代管并且进行审理。 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外国人,经对外国人民事案件审判机构同意后,可以允许其在当地执行,但是必须由外国政府指定的人担任监刑人。只要加拿大政府不反对,吴就可以一直在加拿大监狱里蹲着。
当然,如果我国司法机关审理认定其构成外逃叛逃罪,并判处相应刑罚,那么他就可能面临被引渡到加拿大接受进一步处罚的可能。 但无论如何,由于中国不是联合国成员国,也没有加入相关国际公约,因此中国法律并不具有域外适用的效力。
不过,如果中国法院能够基于“属人管辖权”以妨害作证罪或行贿罪对中国籍律师提起公诉的话,那倒是能在国内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 只是这样操作的可能性似乎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