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是戏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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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乎看到了很多这个问题的答案,有赞同的演员是“卖艺的”,也有反对的演员不是“卖艺的”;有赞同演员职业低贱的,也有反对演员职业高贵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评判了。 那我就说说我自己对演员这个行业看法吧! 我觉得演员是一个职业,和理发师、农民、消防员一样普通的行业。

首先,既然是一种职业,那么这种职业就必须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完成(以人类目前的技术水平还没有一种机器能够完全替代人类的行为),并且需要人类的劳动来获得收入。 所以,演员必然是干这事儿的人。

其次,任何职业都有存在的价值且不容否定。 比如理发师,他们通过提供理发服务帮助人们打理头发,保持形象,这是一项值得被认可的价值;又如消防员,他们在灾难来临时,不顾自己的安危冲在最前面,挽救人们的生命和财产,这份勇气和信念也是值得被赞扬的。所以没有什么好质疑的,他们的职责就是做好自己的事,社会也会给予他们相应的回报。 回到演员这个话题,演员通过表演展现故事,传递情感,让观众感受美好或是感悟人生,给观众带去精神和力量,这是多么崇高的一份事业啊!我们为什么要卑微地看待这个角色?

最后,既然每一个职业都离不开每一个人类的劳动,那么也就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了。如果真要排个座次,我认为应该是这样: (按100分制计算,每份工作都是100分。) 所以,我坚决反对把演员神化,也不赞同把演员贬入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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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称为倡优。倡与优是有区别的,倡为乐工、舞女。优字初从尤从人,本义为好、美之意;引申义为善、精通;再引申为专门掌管谈笑、谐谑的乐官。《说文·人部》:“优,饶也。一曰倡也(也应是优)。”东汉应劭说:“优者,有余也。”“以优谐调笑为事,故其字从尤,以况其冗缪也。犹优柔、优游、优渥之义”(《汉书·司马相如传》颜师古注)。史传中的淳于髡、优孟、优旃等,都是有名的优伶。优可以指男优,也可以指女优,但基本不是歌舞伎人,而是以“俳优”为专职。如“优旃,秦末侏儒也,善为笑言,然合于大道,秦始皇时,天下初定……”(《史记·滑稽列传》)。“优孟(本孟诸),楚之乐人也,楚相孙叔敖,知其贤,故解卿位而让之。既死,而家人贫困,孟欲谏,王,以谓官小卑,未敢言。乃蓄极马衣冠,而假为孙叔敖歌哭于市,楚王往问其故。优孟对曰:‘园公、绮季、夏黄公,义不出户,得封万户。晏婴身长不满五尺,为齐相,位在三公。今孙叔敖生为楚相,死不得一垄地,故歌以哀之也。’楚王深感其言,乃以车马衣服葬之。”(《史记·滑稽列传》)秦汉时,倡优地位极低。《史记·滑稽列传》:“谚曰:‘力田不如逢年,善仕不如遇合。’固有此其拂人意者。西门豹、(孙)叔敖不饥而死,谁人怜之?岂无其功哉?职也。苏秦、百回、周最、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七人覆国亡主贤者倾首而垂涕,而(灌)夫、(颜)腾决腹折骸,一矣,宁使後人言,岂能做(早)身无过行哉。”

古代对从事乐舞杂技和说唱的艺人,不称演员,而是称倡优。倡优一词是古代对从事娱乐活动艺人的称谓,但地位低下。倡优在身份上与隶仆相近,属于贱民一类。所以当时一些有名的人物(如东方朔、枚皋等)不得不屈就于倡优身份出入宫廷,主要是为了接近皇帝,希图借机抒发自己的政见。西汉时期,倡优除了用来娱乐他人之外,还承载着讽谏的使命。优孟、优旃、东方朔、枚皋等都以讽谏君王著称。当时著名的汉赋作家司马相如、扬雄也曾经有过倡优的从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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