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行属什么的?
《说文解字》:“章,乐竟一曲”。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图1为殷墟甲骨文。它由“音”和“十”二字构成。“音”的写法像吹奏竽、埙、簧等乐器之形;“十”表示计数时每十个一聚。因此,本义指乐曲或乐章已经演奏完毕。造字本义为乐曲结束,奏者按节而息。金文的字体与甲骨文基本相似,小篆将金文的“十”写成“又”。
图2为小篆。《说文》:“章,乐竟为一章。从音十。十者,数终於十。故有终意。凡章之属皆从章。”许慎认为,一曲既终为一章。会意,象鼓瑟奏乐结束时按节而息的样子(声一止),从“音”、“十”。“十”是数目字终极数,所以有终结之意。
《广韵·阳韵》:“章,乐竟为一章也。”由此可知,音乐的章节单位一般是由“曲”与“章”组成的;一首乐曲可大可小,可以划分为若干“曲”,也可以划分为若干“章”,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首乐曲可分为若干“阕”,“曲”相当于“阕”,而“章”则相当于“阕”中又可分的“句”了。 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周制,天子八佾,诸侯六佾。佾者,舞列之名……八曰象;六曰雉。象谓象鸟飞之形,雉谓雉鸡之行。舞者一行九人,得十六人。”可见,古代的舞蹈分为六种形式,每一种形式的歌舞队列都各有不同,如雁行式之“象”,鱼贯式之“雉”,等等。那么,为什么古人要把这种种不同的舞蹈形式一一记录下来呢?究其原因,大概还是为了编钟编磬之类法器能够与之配套,以便于演奏吧! 从上面的解读可以看出,“章”最初是指乐曲演奏完毕,奏者歇息的意思,后来逐渐演变成为音乐的节奏单位和篇章单位了。古代的音乐一般分为六部分,称为“六律六吕”,即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夹钟六个音阶,每一律各包括六个音,合称十二律,十二律之间相互生克制化,形成相生相克的“律吕循环”关系。每一律又有两个半音,分别称为“清”、“浊”。这样便形成了七个“宫”与七音相生相合,每个“宫”都可作为主调,其他五声七音便可为之伴奏,于是便有了七宫六羽的说法。由于中国古代没有固定的音高基准,因此也就没有了固定不变的简谱或者五线谱,而是根据“五度相生理论”以及人们的感觉来制定出一套“以宫为主,角徽羽随”的“五音阶”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出了一套独特的中国音乐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