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字五行属什么?
“鑽”字的五行没有定论,目前比较主流的说法是: 說文解字中説明「鑽」的本義爲「木石之屬穿物也」(《說文解字》卷十):
段玉裁注云:「今人謂以錐刺物曰鑽;謂以鐵磨石曰鑽;又謂磨物曰鑽;其意一耳。」此種用法與古文字形相合,故可從。而「鑿」則本來就是磨物的意思(王筠《說文解字語例補正·三十四》,詳見下文)。由於古代沒有鑽頭、鑽床這類東西,因此一般只能用木製器具進行鑽眼操作,所以後來的鑽和鑿便常常混用無別。
清代經學家朱駿聲作《說韻》時即云「鑿讀如鑽」(轉引自黄耀紅《漢字的魔力》)。據此,我們推測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鑽」和「鑿」或許並不區分,只是一類字符的不同寫法而已。
到了小篆时代,兩字已經基本區分了出來,只是仍有很多現象證明兩者還存在混用的情況。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有「鑿靈臺自極道」句,當中是「鑿」字。又《漢書·文帝紀》中有「使駙馬都尉杜希率丞相長史諸當事者始起臨洮擊破冉閔於隴西」,當中是「鑽」字。
清人錢大昕在《恒言錄》中也提到過小篆中「鑽」寫作「□」的情況:「『鑿』、『鑽』二字通假。周秦篆文多相亂,唐杜公垂撰《開元文字音義》、柳公權作《九經集字》皆以『鑽』為『鑿』。宋蘇舜欽作《小牘》曰:‘得張仲謀書,知吾兄入翰林日請舊典儀,乃用開元中故事,賜以御前鑿字麻紙二百五十貫文。’歐陽修《歸田錄》亦云:‘趙元昊反,上欲親筆詔書喻之,詔蔡襄作字。乃以蔡書付監書御史何震申於朝廷取『御前鑿字』麻紙百條。’按:唐人詩詞中常以『鑿』代『鑽』。韓愈詩:『鑿崖採龍珠』;李商隱詩:『鑿破蒼雲出紫煙』、『寶炬森星搖畫戟』皆是。蘇、歐所云,非誤也。」(《說文解字通鑑·六四七》)
以上證明至隋唐時期,「鑽"和"鑿"仍然是一對通假的雙聲詞。 而到了宋代,才完全形成了「鑽」專指鑽床鑽具,「鑿」專指斧凿的用義分佈格局。(參見《说文解字通鑑》) 總而言之:
1. 目前沒有明確史料能證明古漢字中的「鑽」有五行之論,因而可以推斷它既不可能屬木,也不可能屬金或是屬土等。 2. 雖然許多現代字典中都認為「鑽」字屬金,但這可能是受到小篆字形影響所致——因為現實中鑄劍確實需要使用鑽具,且金屬鍔刃也是金屬鑽具的主要材料之一。然而這僅僅是歷史上的特例而非常例,不能就此認定所有「鑽」都是屬金的。
3. 小篆中「鑿」和「鑽」是可以通假的雙聲詞,因此「鑽」也有屬土的可能。
4. 从現實的角度而言,作為現代工業用語的「鑽」字,主要是指鑽床、鑽具這些東西,跟古代的「鑽」相比,顯然是屬金的更多一些。而用作鑽鑿的「鑿」字,主要是指鑿子、錾子這類工具,屬土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這些都只是現代人的看法,古人並不一定會這麼認識。 所以我覺得要搞清楚「鑽」的五行的話,還是應該回到小篆和金文中去尋找答案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