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星小区是违建吗?

高京良高京良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回答可能是不太合题意,但应该能解答部分问题。 首先,我觉得对问题的描述应该再详细些,“拆违”还是“拆迁”。这两个词的含义可大有不同哦! “拆违”是指拆除违法建筑,这里的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许可(在现在应该是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而“拆迁”就复杂了,它包括一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活动,有征收房屋的,有征购房屋的,也有单位自建自住的,甚至还有为了建设新厂房而拆除旧厂房的;还有因企业破产或经营不善而自行拆除的……总之非常非常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章”当然也可能存在,比如临时建筑到期不拆除的变成永久建筑,未经批准建设的临建等等。 但一般我们常说的拆迁,特指征收房屋,即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为了城乡建设的需要,将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依法征收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拆迁人失去了原有房屋的所有权,获得了补偿款,一般是没有义务拆除自己的建筑的。所以这种拆迁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是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的补偿金额和项目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回到这个问题来,如果提问指的是“拆违”,我认为不能简单的认为是违建就全部予以拆除。应当仔细审视这栋建筑的形成过程。毕竟,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系下,“违章建筑”这个词本身含混不清,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有的认为,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设行为就是违章建筑;还有的则认为,即使未取得规划许可,但如果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改正后,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并继续施工的,就不是违章建筑。究竟哪些属于违章建筑呢?我个人认为,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并经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根据我掌握的法律和实践案例,这里提到的“违反城乡规划”一般是指违反城镇总体规划,也就是城市、镇规划中确定的各类用地的使用性质以及各项技术指标。例如,在乡、村庄规划区内,非耕地开垦,建房占用了公共绿地等,就属于违反乡村规划的违章建筑。 但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并非所有的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建设。因为,对于城市建设用地,除了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土地供应的条件,也就是说,要满足供地方案中确定的建设条件和要求。

如果该处房屋虽然违反了城市规划,但经过补正手续可以补办审批手续的,应当依法作出限期改正的决定,并可以准予缓改。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