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如何看待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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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认为万事万物皆为因缘和合而生,并无独立存在的自性,即“一切法无我,涅槃寂静”(《金刚经》),佛家称为“性空”。虽然一切法性空,然万事万物的确切存在却是无法否认的,佛家将此称为“相有”。性空和相有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统一的,正如《中论》所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由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金刚经》),佛家认为六道轮回之中,无有一处是“安乐洲”,包括人间,因此宣扬“出世间”。同时佛家也不反对人们在世间积德行善,只要不因此而违背了“离苦得乐”的佛教终极目标。

如果将“性空”和“相有”、“出世间”和“在世间”两个命题结合起来,佛教对电影的看法就明朗了。对于演员在影视片中扮演的种种角色,无论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侠客武士,还是平民百姓、三教九流,从“性空”(无我)的观点看,这些角色不过是因缘和合的一个“假名”,一个“幻相”,它本无所从来,亦本无所自去;对于演员本人,从“相有”(假有)的观点看,其行为亦无不可,只要不违背出世“离苦得乐”之本旨,出家众皆可“在世”为之。

事实上,佛教在“度化”众生过程中,自身就具有极强的“表演性”。在“度化”过程中,佛教往往以“方便”施设种种法,并根据施教对象的不同,“随机”采取种种“应化”行为,其“随类应现”、“千百亿化身”正是其“表演性”的生动写照。《维摩诘所说经》认为,菩萨应当“深入诸论,究畅根本……亦不背于名论,顺诸外道,演说文章,而通佛意。……于诸论中,得无所得。”《文殊师利所说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亦认为:“菩萨游戏诸论,……入诸论,通达诸论。”《大般涅槃经》则认为,菩萨能够“辩才无碍”,“深入于义”,“能解文义”,“于他义中心无疑惑”。

事实上,佛陀本身是一个具有极高表演能力,善于利用一切机会“度化”众生的“表演专家”,《杂阿含经》卷十九记载了一个十分生动的例子。佛经记载,世尊和弟子优陀夷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在世尊说法之时,婆罗门尼犍子带了五百弟子正从附近经过,听到了佛的声音,认为是“不祥之物”,于是十分恼怒,扬言“恶言必报”,“莫令放逸,急严御车”,立即乘车径直撞向世尊,弟子优陀夷看到后异常恐惧,欲起身制止,世尊制止说“勿起,勿起”,并使神通使得婆罗门车至世尊面前无法前进,只好下车,“顶礼佛足”,世尊“为说妙法”,“心怀喜乐,欢喜而去。”从“度化”的目的上说,世尊和弟子优陀夷的“同台演出”是一次十分成功的“度化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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