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五行属什么?
尺,中国制长度单位(亦作公制),一尺约等于33.33厘米。 先秦时期,一尺为16寸,一丈十尺;一尺一寸谓之跬步;一尺二寸谓之一步:秦始皇二十六年以衡石量度,一丈为三尺,一步百刻;汉代以衡石丈尺,一丈十尺;新朝王莽始建国元年,改十六进制为一尺九寸;魏文帝黄初年间,以古尺二尺四寸为尺,一丈十尺;东晋成帝咸和五年,以古尺六尺二寸为准制定新尺,名曰“太尺”,一丈十尺: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年,以古尺二尺四寸为正赤尺,一丈十尺;北魏太和十五年以古尺二尺四寸为尺,一丈十尺;北齐以古尺八尺为一尺:隋文帝开皇年间,以度量事务归太府监,以古尺二尺四寸为今尺的准绳:唐高祖武德四年定尺,三百尺为丈,十丈为引,一引四十尺:唐玄宗开元年间,以古尺二尺四寸为本尺,以三尺为一步,六尺为一步,十二尺为丈,十丈为引:明代用尺长短不一,有九尺、一丈五尺、一丈七尺等,清代沿用明尺。据《汉书·律志》记载:黄帝使夔行四时之节气,若冬阳气有余而夏阴气不足,则取年九分之一以为闰月;按当时的一岁是104个节气计365又1/4日,四分之九即23.5日,故每三年置一闰月于九月后。此即后世采用的十九年七闰法。
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把“尺”作为计量长度的单位使用,如尺子、尺寸、丈量等等,也有把“寻”称为“尺”,如“三寻四尺”“五尺六寸身”中的“尺”就是“寻”的意思,不过现在已不多见;“咫”多用于女子体型,指妇女手臂肘到手指的距离或指妇女一只手的长度,因为古代女子上臂较短,所以称“咫”,也有的说是因为手伸开时与肩同宽的缘故:比如“周尺三十寸,妇女腰执掌中”(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中的“咫”就是指女子的“一手之长”:还有说是因为古时尺比现在的短,一尺只有今天的八寸左右,而“咫”的长度相当于“尺”的一半,所以可以形容女子的身材细巧。(注: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古代的尺并不短。)另外“仞”也是一种长度单位(古八尺为寻,倍寻则为仞),后来引申为人高度的尺度,再引申出程度深重的意思:“丈”在古代有多种用法:一是指成年男子的身高;二是表数量,多指较大的数:三是表时间,指年长,也常用来表示说话的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