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色情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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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尖沙咀一带混的时候,常听江湖前辈说当年在香港色情行业的辉煌——他们做老千时,经常去“彩福楼”找“小姐”,每次都是一屋子的人,有的点“飞燕”(指脱衣舞女郎),有的点“俏佳人”(指性工作者),热闹非凡; 后来随着江湖的没落,那些人渐渐淡出了我的视线。直到我做了记者,进入警队调查采访后,才发现香港色情行业早已不复从前。 我做过关于色情行业的深度报道,也接触过多起有关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

根据香港法例第153章《游荡及公开淫乱罪》,任何人于公众地方淫乱、组织或进行任何形式的裸体展览或表演,或在没有适当安全措施的条件下展示能引起性冲动的形象,即属犯罪。最高刑罚为罚款4000港元及监禁两年。 但这些条款的定义并不包括“色情行业”,因此从事色情交易者并不属于犯法。 在缺乏立法的情况下,警方处理相关投诉时也非常谨慎,往往只对涉嫌卖淫嫖娼的行为予以警告或罚钱,而对所谓的“黄业”则采取不干预政策。 事实上,香港的色情交易早已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有需求就有市场。

据一名曾任职于当地警队的华人记者透露,香港的色情行业分“公”(公共)和“私”(私人)两种。 公的有“黄砖屋”“黄浦花街”等,这些场所一般由中介介绍客户并分成,而私的有“红灯区”,由“鸡头”包房养“小姐”。 “小姐”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大陆女子,多来自江西、湖南等地;二是马来半岛的女子;三是日本的女子。

这些“小姐”一般都会被逼吸食毒品以增加兴奋程度,并且被灌下大量安眠药,等到客人到来时,已处于半昏迷状态,所谓“生意”其实就是被强暴。 除了肉体的摧残外,这些“小姐”还要忍受客人带来的病菌感染和其他生理卫生问题。有资料显示,每年有超过20名的“小姐”因此而患艾病死亡。有人因从事性工作导致子宫受损甚至切除。 有报道指出,在港岛铜锣湾怡和街一个普通单元里,聚集着大约百位“小姐”,其中约三分之二是大陆妹,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等待“客上门”,而“客”多半是外国人和香港本地人。在这里,一个“小姐”一天可以接十几个甚至更多的“生意”。 而这样的“红灯区”,全香港有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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