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多党制?
在美国的两党制下,除民主党和共和党以外,还有许多小党派。有的组织松散,只有为竞选总统或参加国会选举而登记的少数候选人和积极分子,力量十分微弱。有影响的小党派主要有以下几个:社会党1972年以后称“新美国党”;自由党成立于1971年。它主张改革国会和行政部门,保障人权,建立“国际民主和和平”等。和平与自由党于1967年在加利福尼亚州建立。该党主张实现世界裁军和全面和平、废除越南战争,反对种族主义和大兵主义,支持妇女的“解放”。绿党1986年由“绿党联盟”发展而来。该党主张实现生态平衡和人口稳定,恢复“家庭、社区以及公共设施的经济”。改革党1973年成立于明尼苏达州。它主张社会和经济改革,削减政府开支,为失业者和低收入者创造就业机会等。工人党1984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州,主张实现社会与经济改革。在美国,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都可以组织政党,都可以到地方或联邦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参加各级议会和政府部门的竞选。但是,小党派在美国没有发展的余地。它们不仅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支持,而且无法开展大规模的竞选运动,因而难以在议会和政府中取得席位,只是为现行制度敷上一层民主色彩而已。